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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中的三方法律关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2

1.劳务外包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劳务外包公司和劳动者之间为直接用工关系,双方之间可能存在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2.劳务外包公司与发包单位(企业)之间的关系。

发包单位和劳务外包公司之间为合同关系,双方因订立的业务外包合同而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通常来说,劳务外包模式中,发包人支付报酬,购买的是外包企业的劳务成果。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借由承揽合同来和实现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交付业务成果、给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承包单位不仅负有签合同、发工资、交保险的义务,还需承担员工管理、劳动过程控制、终产品服务质量控制等一系列责任。

承包方与发包方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劳务关系,发包方不再涉及承包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福利、加班费等问题,人力管理成本降低的同时较大程度避免了劳动争议。

3.发包单位(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单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劳动者只需提供发包单位要求的劳动成果。发包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发包单位无需对劳动者承担任何责任。

由以上可知,劳务外包服务中企业承担的风险和劳务派遣相比更加小。那么在劳务外包活动中,企业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被认定为劳务派遣呢?

(1)外包员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外包方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上述工作应当由其负责、承担,而非由发包方负责。

(2)外包员工薪酬标准的确定和考核。员工薪酬标准的确定和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外包方负责。具体还包括对员工的奖惩、先进的评选等

(3)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以及社会保险的办理等。

(4)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组织。包括员工的排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等。但是如承包方的安排出现混乱或不合理,可能致使其不能按约完成外包的考核和任务,那么发包方应要求承包方对其安排进行整改,但不是直接对其外包人员的工作进行调度、安排。

(5)可能导致劳动关系混乱或员工身份确认模糊的其他事项。


工伤保险与意外保险的对比分析  在当前的社会 体系中,社保与商保同样扮演着各自重要的角色,社保提供基础 ,商保满足个性化需求,都是社会 体系的重要支柱。那么到底这两者之间有多大分别?下面我们从工伤保险与意外保险的对比上寻找突破口。  一、工伤保险与意外险的性质及作用对比  工伤保险是五险一金的组成部分,是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救治、生活 、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 制度。简单的说,工伤保险就是在工作期间或因工出差以及上下班途中所遭受事故和职业病的一种保险补偿。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普惠性和一致性,有明确的认定范围和补偿标准。  意外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专项人身保险产品,具有自愿性、时效性、广泛性和差异性等特点,能承担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赔偿及补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从责任的时效和范围上看,意外保险比工伤保险优势。  二、工伤保险与意外险责任范围的对比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患职业病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第15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尽管工伤保险责任范围看似很多,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时间、区域和活动性质有局限,都与工作有关。而意外保险提供的 责任是全方位的,不受工作的局限。比如,在节假日期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事故,意外保险都理赔。  三、工伤保险的理赔  搞清楚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我们对工伤保险的 范围就有了了解,具体怎么理赔,能赔多少我们再做分析。  1、工伤保险的理赔方向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  其一,申请工伤保险不是去保险公司,而是去社保局或社保办。  其二,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依然可以享有工伤保险,但前提是你要提供资料证明你确实在某家企业任职,如考勤表,工资表,其他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人证,同事等。  这一点上,商业保险不一样,商业保险只 自愿签署保险合同的人。  2、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  由劳动 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较重的为一级,较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在工伤保险的 范围中,分别有工伤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治疗费、伙食费及异地就医交通伙食费用、一次性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等12个 项目,其中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较多。  伤残补助金以一级到十级伤残分级别给付,一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6个月本人工资,其他依次递减;伤残津贴给付一到六级伤残,其中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其他依次递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身残 方面,工伤保险因伤残等级不同,区别很大。举个例子:某人年收入10万,因工造成一级伤残,我们来计算他的工伤保险能赔多少。首先,一到四级伤残可以保留工作关系,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用。其次,个人工资指的是社保缴费工资,一般民营企业都按照60%基数缴纳。  以陕西为例,2016年社平工资5.6万,60%即3.4万。其中伤残补助金,2年工资6.8万;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3万/年,发到退休,假设领取30年,90万;生活护理费用本人工资50%,1.5万/年,领到终身,假设领取60年,可领取90万,当客户活到90岁,可以领取187万元,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活一年才能领一年。而且7~10级伤残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也不一定享受,算下来就更少了。  意外保险则不一样,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伤残等级,按照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相对而言,算法要简单的多,而且保额不设限,买多少保额就可以领取多少。假如客户投保200万意外险,那么一级伤残领取额度就是200万,一分都不少。  在身故 方面,工伤保险灵活性也不够。举个例子:某人年收入10万,因工殉职,我们来算下他的工伤保险能赔多少。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算下来第八项可以赔67万元,再加上丧葬补助金不过5万元,总共也就是72万元,连10倍年收入都达不到,更何况是理论身价。  而一个年收入10万的人,身价起码200万。由此可见,靠工伤保险来提供职工身价 ,远远不够。除非是收入特别低的人,个人收入远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那么工伤补助金对他来说就是一笔巨款。  四、工伤保险与意外保险其他区别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而意外险是针对所有人。在可保人群选择上,意外险更全面。  2、工伤保险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无需缴费。这一点可以说是与意外险较大的区别。  3、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事故不同而有所差别。意外险的保额是由投保人自行确立,按照个人需求和缴费能力来投保。  4、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 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意外险则针对因意外造成的身故/伤残和包括住院津贴等提供补偿,补偿额度上较为灵活。  在赔付方面,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商业保险扣除已赔付部分对剩下的金额进行赔偿。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是分别按照约定额度给付,不存在冲突现象。 临时用工 劳务派遣 社保代理 人事外包